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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助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条件

更新时间:2016-02-01 16:20:12 浏览次数:434次
区域: 蚌埠 > 蚌山
类别:纸类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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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1)助理工程师
  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或硕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
  2)中级工程师
  大专或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
  3)高级工程师
  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以上,或博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4)教授级高工
  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可申报教授级高工。
  二、 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教授级高工或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可以免考)。
  三、 中级职称资格申报者须有二篇论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资格申报者须在省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二篇论文;教授级高工申报者须在国家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四、 参评对象:

  1) 凡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申报参评。
  2) 中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持有“XX市引进人才工作证”满一年或有“XX市居住证”在XX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3) 高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市(厅)级的科研、攻关项目三等奖一项以上;
二、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对企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科研项目(课题)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管理等工作;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过1项以上经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四、参与和管理过市(厅)级本专业工程项目设计或建设(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施工和技术管理工作;
五、在产品和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工作中,独立解决过两项以上较复杂的技术问题,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作为起草人之一,承担或参与1项以上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及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七、作为起草人之一,承担或参与1项以上行业、地方计量检定或校准规程、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八、独立承担某类产品常规的全项目质量检验或计量检测工作,正确应用有关标准和规程,制定检验细则,或并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2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产品测试和数据分析工作,制定检测细则,编写相应的测试分析报告,或参加过2项以上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独立承担其中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正确提供检验数据;
九、在产品质量管理、生产设备管理、科技信息收集与处理、售后技术服务以及其它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独立完成任务和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经历(能力);
十、作为企业的技术管理骨干,曾总结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的经验,编写、修改、完善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多项重要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得到实际采用。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
二、参加完成两项以上用于生产实际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或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项目,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
  三、参加完成两项以上市、厅级单项研究课题;
  四、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市厅级以上软课题研究,并为其中一项撰写研究报告。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技术工作报告、设计文件、检验文件或工艺文件3篇(独立或执笔人,原始件);
  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的主要编制者(1个)或企业标准、规范的主要编制者(2个);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或在市(厅)行业学术会上发表2篇论文。
第十条  破格条件
一、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
(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荣获市、厅局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等荣誉称号者;
(二)荣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主要贡献者;
(三)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成绩显著,被评为地市、厅局级厂长(经理);
(四)担任省(部)级审定批准的科研课题、攻关项目成绩显著的主要设计者或技术负责人;
(五)在省(部)级学术杂志上发表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二、符合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属单位或职改人事部门提交破格报告(注明符合哪一条破格条件),由系列职改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破格评审。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市级以上”指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
(三)“专业期刊”是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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